第701章 不是我杀的
第701章 不是我杀的 (第2/2页)最後连蒙带骗的,把老院长给糊弄了过去。
老院长还劝她要摆正心态,被病患和家属不理解是医务工作者不得不承担的压力。
後来是医院出面,找了於有良的学校,才把人劝回去的。
所以那段时间,因为於有良的事,导致她们不敢「出货」,生意一度停滞。
这就是卖房的原因,也是後来张德全被债主追赶,然後摔死的原因。
按理来说,张德全的死,不仅清空了债务,更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她命运里的黑洞。
但彼时的张素珍,已经无法停手了。
她的理由是,张德全把家里的钱都败光了,但她还要养儿子,她不能让儿子跟她过苦日子,不能让儿子承担他们的错误。
所以尽管那个时候严打开始了,但她还是依旧冒着巨大的风险去挣钱。
她说自己当时的想法是,尽量小心点应该就不会有事,而且她也害怕万一後面管得更严了,那就没机会挣钱了。所以她怕现在不捞,以後就更没机会捞了。
於是,她又干了三年丧尽天良的事。
直到八六年的年底,有一天沈小红突然惊慌失措地告诉她,赵宝田死了。
这个消息,让张素珍如坠冰窟,遍体生寒。
听到这个消息的瞬间,她仿佛已经看见警察冲进来把她抓走了。
但沈小红却反覆强调应该没什麽问题,让她别担心,因为听邻居们说赵宝田是在被抓之前就喝了农药,当时人就不行了,所以应该来不及交代什麽。
但即便如此,两人还是惴惴不安了很久,每天都担惊受怕,怕警察来抓她们。
这份恐惧,比第一次作案的时候,还要强烈。
因为她们彼此都心照不宣,卖一个,和卖十几个,完全是两码事!
她说就那一个月,她瘦了整整十二斤,瘦得人都快脱相了。
同事和领导都以为她得了什麽绝症了,劝她赶紧去做检查。
只有她自己知道真正的原因。但在周奕看来,她只是身体没有得绝症,她的灵魂早就已经无可救药了。
即便一个月过去了,并没有任何警察来抓她们的迹象,但张素珍心里还是七上八下,始终放不下心来。
反观沈小红,很快就跟个没事人一样了,该吃吃该喝喝。
张素珍偷偷问她为什麽就一点也不担心。
沈小红的回答是,因为想穿了,自己就孤家寡人一个,要是真枪毙了那也是命。
而且她也打听过,赵宝田连抢救都没来得及就嗝屁了,所以压根就没机会开口,要不然都过去这麽久了,警察要是知道,早就来抓她们了。
所以她让张素珍放宽心,该干嘛干嘛。
这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等过个一两年,风声过去了,到时候她再找个合适的下家,然後继续做生意挣大钱。
沈小红的「乐观」并没有感染到张素珍,更没有让她放下心来。
因为沈小红的一句无心之言,戳中了她最大的软肋。
沈小红是孤家寡人,可她张素珍不是啊,她有儿子,儿子是她的全部,是她活着的意义。那时候的张旭,正在念初一,成绩非常好,班主任说这孩子将来肯定前途无量。
所以为了儿子,她不能被警察抓住,更不能死!
她相信沈小红说的,警察肯定不知道她们,否则早就来抓她们了。
因为她丈夫张德全死的时候,她是见识过刑警的行事风格的,所有跟这件事有关系的人,都会被带走问话。
所以这麽久过去了,她相信自己暂时是安全的。
之所以是暂时,是因为她意识到,自己身边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风险。
那就是沈小红。
沈小红是唯一一个,明确知道自己身份的人。
而且沈小红的心太野了,她完全没把这次的危机当一回事,甚至还在想着等风平浪静了之後继续做生意。
张素珍觉得,这麽下去,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被沈小红给害死。
哪怕不是卖孩子的事东窗事发了,万一沈小红牵扯进别的乱七八糟的事里,然後被警察给识破,再牵扯出自己来呢?
沈小红就是一颗随时可能要她命的定时炸弹。所以,她决定,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麻烦。
但杀人跟卖孩子不一样,卖孩子这件事习惯之後,她内心的负罪感其实就很小了。
因为她给自己的心理暗示就是,孩子又没死,只是换一个家庭生活而已。
尤其是有一次,她带着儿子去市里参加比赛,然後无意间碰到过两个人。
曾美华和她的儿子齐帅。
当时的齐帅还很年幼,穿得乾乾净净的,和路上那些孩子没什麽区别,曾美华紧紧地牵着他的手。
当时两人见面,先是意外,然後点了点头,接着彼此心照不宣地就各自离开了。
过程很短,没有任何语言交流。
但这却给了张素珍极大的心理安慰。
看!被拐卖的孩子不照样能过得很好吗?
……
听到这里的时候,周奕沉默了。而当张素珍发现周奕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时,顿时不敢继续往下说了。
「张素珍,你知不知道曾美华死了?」
闻言,张素珍先是难以掩饰地震惊,然後下意识地连连摆手:「不……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
看来是吓出应激反应了。
「没说是你杀的。」周奕顿了顿,又说,「是她儿子杀的。」
「什……什麽?」这个回答让张素珍彻底傻眼了,「为……为什麽啊?」
周奕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所以你是怎麽有脸觉得,孩子只要不死,在哪儿过得都一样?」
张素珍低着头不敢说话。
虽说齐帅的事可能是个特例,但婴幼儿在被拐卖的过程中,死亡率其实很高。
而且张素珍这种扭曲的自我安慰,只会让听到的人更加怒火中烧。
「继续,说说沈小红的死。」
「是是,我说。」「我说……」
……
八六年十一月的那天晚上,沈小红去医院宿舍,找邹金泉苟合。
离开的时候,刚好碰到了从厕所出来的张素珍。
因为医院的宿舍楼是老楼,是最早的病房改造的,所以卫生间是公用的。
在此之前,张素珍虽然已经有了想除掉沈小红的打算,但却并没有想好究竟该怎麽做。
毕竟她没有杀人的经验。
而且从张德全的死中,她得到了启发,最好是那种看起来像意外的死法,比如坠楼。
但她苦於没有好的机会。
那天晚上,披着衣服从厕所出来的她,刚好碰到了刚偷完情的沈小红。
沈小红随口说的一句话,给她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她冲张素珍做了个「嘘」的动作,然後小声说:别说你见过我啊,没人知道我来这儿了。张素珍说自己本来脑子还是迷糊的,可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突然整个人激灵一下,她仿佛像是一头狼,嗅到了血腥味。
於是,在那个透着寒意的後半夜,在那条昏暗的走廊里。
她对着沈小红的背影小声说了一句谎。
她说:今天有个警察来找过我。
就是这句话,让她把沈小红骗到了住院大楼的楼顶上,说要找个没人的地方「聊一聊」。
等上了楼顶,她又支支吾吾的不说话,然後又故意装作不经意地走到楼顶边缘往下看。
假装看到了什麽可疑的人。
诱骗沈小红走过来後,趁其不备突然从身後把她推了下去。
沈小红在坠落的瞬间,本能地往回伸手抓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