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 一切搞定
第771章 一切搞定 (第1/2页)这个周云是必须得做的。吴永富这边刑事案件结束,那边之前终止的行政案件还会再次开庭。
基本上可以明确,那个案子周云这边肯定会赢,两个部门存在着严重的行政不作为。
这一次他的证据很充分,因为两个部门的领导,包括之前的领导都进去了。
哦,对,生态环境局的那位李局没有事,因为他是其他地方调过来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肯定会判决两个行政机关存在行政不作为,并且判决由第三人发达煤矿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相应的责任有可能是对于当地生态环境的治理、地下水的治理等等,当然,也有可能是整体搬迁,这个谁也说不准。
那么问题来了,不管是整体搬迁也好,还是生态环境治理也罢,首先必须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钱。
发达煤矿这边必须得拿出钱来,不然这个事就算法院判下来也没办法执行。
你总不能拿一个空壳公司来执行吧。
而如果周云这边不去努力的话,这个案子判下来之后便会陷入一种诡异的平衡。
为什么会说是诡异的平衡呢,因为那些当事人,也就是那帮村民,现在已经从吴永富手里拿到了足够的钱,他们不一定再有动力去闹了。
这里为什么要用闹?很简单,因为很明显,普通的强制执行是不好执行的。
而这也是很正常的情况,大家都是穷光蛋的时候,那肯定是无所谓,反正都这个样子了,再差还能差到哪里去,该闹就去闹。
但是大家从穷光蛋一下子变成这种情况,那就不一样了。
用一句话说就是,现在大家已经有了瓶瓶罐罐,所以生怕被打碎。
那么周云就必须得把工作做到前面,他必须得提前做好准备。让吴永富那边再留一点钱。
不一定非得要整体搬迁,但最起码要把当地的生态环境做一个治理,最起码要恢复一下。
所以这笔钱是必须要留的。
但他周云直接去和临上县法院沟通,那人家肯定不会听他的,因为不管他名气再大,他也只是一个律师。
所以这个事儿必须得由平和县法院来出面,和临上县法院这边沟通,必要的时候,周云甚至会去找市中院乃至于检察院来出面。
当然,以周云的经验来判断,应该不会那么麻烦。毕竟这个案子已经成了定局,那么罚款多与少也无所谓。
附加刑方面,其实对于法官来说,自由裁量权更大,当然,这里说的是少罚一点而不是多罚一点。
罚款是有上限的,也就是说,只要在这个上限之内,法官都可以自由裁量,只要他有充分的理由。
这里的理由,那肯定是很容易找的,随便就能想到。
至于吴永富,他的意见并不重要,甚至可以说,从他进去的那一天起,他的这些钱就已经不是他的钱了。
说起来有点拗口,但其实很好理解。
已经到平和县了,周云拎着包走了过去,随即拨通了之前那位周法官的电话。
另一边,很凑巧的,周法官没有开庭,他在写判决书,听到手机响了,脸上顿时闪过了一丝不耐烦。
写判决书的时候,他其实很讨厌被人打扰的,但看了看那个来电显示通知后,还是接通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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