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0章 辉瑞的难处
第1430章 辉瑞的难处 (第2/2页)“设定华兴占51%,是基于几个考虑:
第一,在这个合作中,华兴投入的是定义未来产品竞争力的核心技术,是品牌差异化的核心来源,也是目前市场上最稀缺的资源。
第二,合资公司的商业模式、产品定义、用户运营,将深度依托华兴的ICT基因和现有生态,这需要主导权来保证战略的一致性和执行的效率。
第三,从我们已经运作的案例看,清晰的控股方,有利于在创业初期减少决策内耗,快速应对市场变化。”
他话锋一转:
“但是,我们充分理解辉瑞的关切。
控股权不代表独占权,更不代表不尊重合作伙伴的利益。
所以,我们设计了‘超级多数’条款来保护辉瑞在重大事项上的否决权。
同时,在经营层面,总经理由辉瑞推荐,负责日常运营,这保证了辉瑞的产业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在合资公司得到充分施展。”
“我们可以探讨,是否可以在董事会下设的关键委员会,比如技术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给予辉瑞一方更多的主席席位或平衡性的安排,确保双方声音都能被充分听取。”
这是第一轮交锋后的第一个微小让步信号。
股权比例不动,但在治理细节上增加辉瑞的影响力。
“关于技术主导与融合,”陈默继续回应:
“‘主导’主要体现在技术路线的选择、核心算法的研发、软件架构的定义上。
这部分的最终决策权在华兴的技术团队,因为我们需要对智能系统的安全性、体验一致性和技术演进负责。”
他语气变得强调协同:
“但在系统集成层面,从‘域控制器’与‘整车网络’的对接,到‘智能驾驶’与‘转向/制动/动力’的执行协调,再到‘智能座舱’与‘车身控制器’的联动,这需要华兴的软件工程师与辉瑞的整车集成工程师、底盘调校工程师组成联合团队,并肩工作。
知识产权上,联合开发的部分,原则上由合资公司拥有。
华兴背景的专利,通过授权方式注入;
辉瑞背景的专利,同样处理。
具体细则,可以交由双方法务和知识产权团队详细拟定。”
“关于制造与供应链,”陈默展示出另一张图表。
“我们初步测算,工厂改造的投资,可以由合资公司承担,作为初始资本金的一部分。
辉瑞可以以现有厂房、设备的部分价值作价出资。
产能爬坡期的成本,纳入合资公司统一预算。
供应链整合,遵循‘质量、成本、交付、技术’四要素综合评估原则,不预设必须用哪一方的供应商。
合资公司成立专门的采购委员会,双方人员共同参与决策。
目标是构建最有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而不是简单的‘拼盘’。”
“关于财务模型与风险,”陈默坦然道:
“我们提供的确实是基准情景预测。
会后,我们可以提供乐观、基准、保守三档的详细预测模型,以及关键假设参数。
初始投资规模、研发投入节奏,我们可以根据首款车型的定位和上市时间点,重新细化测算。
市场费用,可以设定与销量或收入挂钩的弹性预算机制。
风险共担的前提是信息透明和目标一致,这一点我们完全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