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6章 火起
第 96章 火起 (第1/2页)兵败如山倒。
只要开始跑,那就比谁跑的快,跑的快真的能活,跑的慢那就只有死。
刚才一哄而散的锦衣卫又冲到了最前面。
这群人是锦衣卫二代。
二代也就代表着他们可以躺在祖辈或者父辈的功勋上过好日子。
好日子的前提是吃饱穿暖,衣食无忧,继而就是吃喝玩乐。
马球高级的玩乐,一匹好马又是身份的象征。
这群二代们家里都有马,所以他们的马术真的很好。
哪怕是后上马,他们也能用娴熟的马技很快地追上前面的人。
跟着余令一起来的这些关中子弟……
说白了都是可怜人,一个武功卫所才多少匹马,他们能学习骑马还是最近的事情。
马术根本没法比。
苏怀瑾领头,手持神臂弩,追上一个,对着后脑就是一箭。
为什么这么射,因为这样最准,也最方便。
这么近的距离,就算是瞎子他也能射的准。
在他们的带领下,追袭击战变成了一面倒的击杀。
肖五扛着旗用腿跑。
一没死透的汉子知道肖五是扛旗的,知道自己活不了了,手脚并用死死地缠着肖五,想把他绊倒在地。
肖五生气了,旗帜往地上狠狠的一顿,旗杆插进了泥土里。
肖五弯下腰伸出大手抓住不让他跑的那人的双耳。
深吸了一口气,手腕一转。
嘎巴一声脆响,那汉子就能清楚的看到自己的后背了。
肖五觉得不解气,握紧拳头照着脸就是一拳。
“让你抱额的腿,让你挡额的路,没读过书么,好狗不挡道,……”
吴秀忠望着一出手就扭人脑袋的肖五打了个哆嗦,没好气道:
“你用旗杆就能戳死他,为什么非要伸手,你脑子好歹转一下啊!”
“要你管,你当你是余令啊!”
吴秀忠深吸一口气,他觉得他和肖五八字是真的不合。
他的每一句都能说的人火起,都能燃起你捶人的欲望。
“不能直呼令哥的大名!
“沈毅怎么可以,老爹怎么可以,茹让怎么可以,我怎么不可以……”
“令哥是官!”
“官就不是人?”
吴秀忠吐出一口浊气,给了自己两拳:
“别说了,快跑吧!”
王辅臣坐在一旁嘿嘿的乐,他是跑不动了,也不想跑了。
他觉得这个石锤也不顺手,用起来有些别扭。
不是重量不合适,而是不合适发力和收力,变化太少,遇到扎手硬茬子容易被人给活活的磨死。
他决定这次回长安之后找人打一把六合长枪。
隔老远就能捅死人的那种。
吴秀忠开始跑,肖五想了想跟着跑。
肖五一边跑一边用旗杆的底部戳人,只要能动的他都戳一下。
刚才他被吓了一大跳,为了不再被吓一跳他下了死手……
旗杆是阴干枣木,因为底部需要经常着地,着地容易沾染土地的湿气,时间久了木头容易开裂和变形。
所以在做这杆旗杆的时候底部旗杆每隔半尺都扎了铜箍。
为了拿旗的人省力,在根部还留下了一个尖尖头。
方便旗手扎进土地里。
这玩意又大又沉,底部还尖尖,掂起来往人身上顿一下,那和长矛扎人没多大区别。
而且这玩意还死沉死沉的,又像是一个钝器。
“跑起来啊!”
“他在动!”
吴秀忠无奈道:“一会儿就不动了!”
“不行,活的,令哥说不留活口!”
“真是造孽啊,为什么令哥让我来保护你的安全,下回让朱大嘴来!”
肖五咧嘴一笑:“大嘴有朱存相能打么?”
“啥?”
战场在此刻已经来到收尾阶段。
余令说的不留活口没做到,还是有一百多人骑着马跑了,转眼就不见了。
这群人在马背上长大,他们的马术比苏怀瑾他们好多了。
只要他们想跑,这群人还就真的很难追上。
第一件事清点伤患,这是余令最担心的事情。
随着队长开始下达命令,班长统计伤患,二十个呼吸不到人数就出来了,受伤人数五十七人。
等大队长把结果汇报过来,余令觉得真是神佛保佑了,没有死亡。
“统计原因!”
命令再次下达,这一次速度就慢了些,大约用了一盏茶。
受伤的五十七人有一半是被箭矢所伤,另一半是拼杀受的伤。
自己等人在山丘上居高临下,车子全部放倒横放,盾牌都有。
都这样了还能被箭伤一半,不得不佩服草原人的弓。
“大牙,带着兄弟们先救人……”
“是!”
“其余人收拾战场,东西归小队,大队长可以自行挑拣三份自己看重的东西,班长挑一份,剩下的均分!”
余令的话音落下,队伍里响起了欢呼声。
虽然跑了一百多人,这里还留着三百多匹马。
就算均分每个人最少也能获得一匹马,再加上来时的食盐和茶砖……
这一趟……
果然是富贵险中来,出来一趟,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连受伤的兄弟眼里都冒出了炙热的光。
心里暗暗决定一定要活着回去,只要活着,就有属于自己的马了。
望着众人开始忙碌,余令开始思考。
战阵是有用的,余令看的很清楚,队伍里只要有一个人受伤,其他人立刻就会反应过来,然后顶上去。
因为大家是一个整体。
只要不是遇到不可匹敌的力量,战阵不光可以把每个人的力量发挥出来,还能形成一个质变。
单打独斗不行。
单打独斗容易被人围着杀。
余令觉得这次没有死亡多亏了战阵,也多亏了去年临行前那数月的艰苦训练。
平日多训练,战时少流血果然是至理名言。
也只有不断地训练和战阵法的演练,才能让人人看不起,被称为乌合之众的军户们有了改头换面的机会。
若是直接选三百人不训练,这一次怕是真的完蛋了。
这条路是对的。
另一条路就是火器,余令觉得真的要往京城走一趟了。
毕竟是一国之都,那里定然什么样的人才都有。
火器这条路必然要走。
一个仅凭着爱好就能研究出类似马克沁重机枪并取名迅雷铳的男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