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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我怎么天天被人砍?

「133-」我怎么天天被人砍? (第1/2页)

将军澳,四眼龙带着新记一众高层,为斧头俊等人低调进行葬礼。
  
  一群黑西装站成两排,微微低头,表示了默哀。
  
  斧头俊的死,四眼龙心都在滴血,关键是在泰国连凶手都没找到,这才是最气的。
  
  “妈的,要是让我知道是谁干了俊哥,我绝对让他冚家铲!”旁边戴着墨镜的青年咬牙切齿道,此人正是李泰龙。
  
  带牙强跟他从小就是兄弟,出来混的时候就带着李泰龙,还救过他好几次的命,说是在世父母都不为过。
  
  说起来,虽然对方只是斧头俊的头马,可地位和实力都比李泰龙高不少。
  
  毕竟五虎十杰,十杰排在后面,李泰龙也是十杰末尾。
  
  现在人却扑街了,而凶手是尖东的那个靓筝。
  
  李泰龙恨这人也恨的入骨。
  
  没片刻,葬礼结束,四眼龙带人回到湾仔开会。李泰龙直接道:“龙头,俊哥的死,有没有找到凶手?”
  
  “没有。”四眼龙平平淡淡道。
  
  “去了那边,这么久都没找到?”李泰龙皱眉。
  
  旁边的苏龙摸了摸脑袋,说道:“阿龙,泰国是如今东南亚区最混乱的国家,没有之一。
  
  那边军阀割据,各种毒枭在金三角生存,杀手更是数不胜数……
  
  要是想要找到一个凶手,真的难上青天。
  
  四爷去到那边找了很多人问,都没搞清楚对方是怎么找到并且进入凌俊住所的,更别说查凶手了。”
  
  四眼龙这次去实际上并没有找什么凶手,因为他清楚压根查不到。
  
  反而是去安置斧头俊家人。
  
  毕竟苏龙说得对,那里军阀割据,怎么查也不可能查到个结果,反而可能还会被人利用,被借刀杀人。
  
  四眼龙这种以商为核心的人,哪怕再心疼斧头俊的死,也不可能去冒这个风险。
  
  毕竟人死不能复生。
  
  “想都不用想了,一定是靓筝那个扑街干的!”斧头俊一个小弟没好气道。
  
  四眼龙转头看向他:“你怎么就知道是靓筝做的?”
  
  “俊哥跟他有仇,之前联合添哥用泥头车刺杀靓筝,随后被靓筝报复,抢了尖东的几条街……之后俊哥连夜坐船去泰国。应该就是那个时候,俊哥被跟踪,然后靓筝的人把他给做掉的!”那小弟直接把自己猜想说出来。
  
  “嗯,说的很有道理。”四眼龙点了点头,突然又道:
  
  “可苏哥刚才说的话,你是聋了还是瞎了?难道没有听到说是杀手先进的屋么?”
  
  那小弟顿时愣住了。
  
  “去到泰国那晚,我已经找了个专业的泰国神探和专业刑警判断了,他们几乎都是统一口径……阿俊死前没有挣扎,更没有打斗痕迹。
  
  那就说明并不是挟持的,因为一旦是挟持,那么是个人都会有所反应,更别说阿俊还是我们新记的尖东虎中虎。
  
  而没有打斗痕迹……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阿俊是进屋时没有发现杀手,刚进去关上门就被当场干掉,你们明白了么?”四眼龙扫了眼众人道。
  
  新记的马仔全沉默了。
  
  说白了,四眼龙这次开会,就是为了大事化小,然后小事积累,等之后有机会后一鼓作气,鼓动士气,直接一次性干翻靓筝。
  
  四眼龙很清楚,出来混,不管做什么事都是需要证据的。
  
  不然站不住脚。
  
  靓筝背后的洪兴也不是吃屎的,好歹手里有几万人呢。
  
  没证据不占理,你怎么跟人家打?
  
  “所以说,对方未必是靓筝,但一定是跟靓筝一样的仇人。俊哥以前得罪不少人,未必不会趁着这次混乱,所以浑水摸鱼,栽赃陷害给对方?”李泰龙询问道。
  
  “对。”四眼龙赞赏的点了点头,随后道:“这也是,我为什么回来,低调给阿俊进行葬礼的原因。
  
  不是怕了靓筝,而是怕有人从中作梗,让我们新记跟洪兴两败俱伤。
  
  打架,我们新记从来不怕,以前从北大到下,从下大到海。
  
  论火拼,我们输过败过,可什么时候怕过了?”
  
  “可有一点,你们要清楚,我们万事都要讲证据,以和为贵。”四眼龙指了指众人说道,这才转身离去。
  
  “靠,不还是怕么?扯皮话,我说我也行啊。”一长毛不屑道,这人叫麦高,也是五虎之一。
  
  李泰龙笑了笑:“麦高,你这么屌,怎么不去打靓筝?”
  
  “痴线!我们出来混是要捞钱的,我跟靓筝无冤无仇,我打他干什么?跟我玩激将法啊?”麦高嗤笑道:
  
  “我在红磡过的不知道多舒服,跟你们去打打杀杀?脑子秀逗了?”
  
  “倒是你,李泰龙……你的发小可是带着你起来的,要是这都不报仇,那也不用出来混了。
  
  不说外人,新记的人都得说你是个废物中的废物啊!”
  
  李泰龙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他的确有想报仇的打算,
  
  只不过最近一直在濠江做事,刚回来,还没做好准备。
  
  散会后,李泰龙一言不发的离开堂口,几个斧头俊的小弟立马走来道:“龙哥,打不打靓筝?”
  
  “龙头不是说了么,你们大佬的仇以后再算,未必是凶手做的。”
  
  “我们不是说俊哥,我们说的是强哥!以前我们就是跟他混的,后面被俊哥看上才在他身边……现在他死了,凶手就是靓筝,没道理不动手吧?”
  
  李泰龙脸色更阴沉了。
  
  现在就连小弟都说要动手了,他要是不做点儿什么,那以后还怎么出来混?
  
  “等着,我现在打电话给阿庆,让他回来帮忙。”李泰龙沉着脸道,几个小弟欣喜若狂。
  
  “好,今晚我们就去尖东查查。”
  
  “要是庆哥也回来了,把那批枪手也带回来,一定能做掉靓筝!”几个小弟一会就回去准备家伙。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陈耀庆养的枪手早就被南筝打死打光了。
  
  李泰龙这会也是不上也得上了。
  
  自己不愿上,小的也推着你上啊。
  
  很快李泰龙就拿起车钥匙,准备走向街边开车走人。旁边突然走过来一个黑衣鸭舌帽男,低着头,脚步很轻很快,身高只有一米五一米六左右,在人潮拥挤的湾仔压根不显眼。
  
  “兄弟。”侏儒般的男子轻声一句,李泰龙下意识回头,迎面而来的就是一把明晃晃的剔骨刀。
  
  噗嗤噗嗤噗——
  
  几乎是在转头一瞬间,刀就动了,李泰龙根本没时间反应,腹部就被戳了七八个洞,立马面色扭曲,疼的一点儿话都说不出来,身体瞬间就无力瘫软在车旁边。
  
  等他回过神,那侏儒般的男子早就挤进了人潮,消失在夜色中。
  
  等新记的人发现李泰龙时,人早就已经凉透了。
  
  ……
  
  第二天下午,南筝还没醒来,就迷迷糊糊接到了电话。
  
  “喂?”
  
  “靓筝,是我,爱莲……”
  
  “什么爱?跟谁一起啊?”南筝满头雾水,一大早的还有这好事?
  
  “不是我,是我,爱莲。”爱莲在电话内重新重复道。
  
  “噢,是你啊。”南筝这才清醒了不少,转头就骂道:“你一大早打电话过来干什么?**了啊?”
  
  爱莲那叫个气。
  
  “你个混蛋!还嫌不够?我是想今天晚上请你去吃饭啊。”
  
  “来不来?阿明说宴请,我只是个中间人。”
  
  “他说要跟你合作什么……总之与我无关,我刚买了消炎药。”爱莲说道,上了床后说话的语气都不一样。
  
  仿佛已经抓住了把柄似的。
  
  “请我吃饭?还跟我合作?”南筝这才起床叼起根烟,嗤笑道:
  
  “他有什么跟我合作的?赌场,我一个月能赚三四百万,加上一条龙服务,七七八八加起来可以有七八百万。”
  
  “正行,我现在上百家分店差不多已经全部开业,一个月也差不多五百万。”
  
  “就这,我一个月就上千万收入了啊!他火爆明有什么好跟我合作的?走粉啊?犯法的啊。”
  
  “你还怕犯法?”爱莲无语了。
  
  想了想又道:“他说的是走私电器。从港岛购买一批运到北边,一台家电两千块成本,可以卖到七八千。
  
  要是抛去各种各样的打点和支出,一台还能赚三四千。
  
  最少都是两倍利润。”
  
  “这样啊?”南筝眉头一挑,倒是来了些兴致。
  
  《树大招风》里,叶世官跑路那会遇到了走私船,一艘船来回就能赚三四十万,而一次就七八艘。
  
  阵仗比水警都要大。
  
  只要打点好两边海关,一个月月入上千万还真不是问题。
  
  哪怕是五五分都多了五百万收入。
  
  “有点儿意思,地址发给我,今晚我去了。”南筝也不是嫌钱多的人。
  
  到时候等熟悉的差不多了,再把火爆明干掉。
  
  那整个走私生意都是自己的了。
  
  钱和人他都要。
  
  就爱莲之前那迎合度,南筝觉得她肯定很乐意。
  
  抽完烟就去放水,打了个哈欠去吃了个饭,这才前往夜总会。
  
  屁股还没坐热,陈浩南就来了,直接把桌上的现金揣兜里。
  
  “搞定了。”
  
  “钱放在桌上一天都没动?上百万,不怕被人偷啊?”
  
  “我的办公室,谁敢偷?给他十个狗胆都不敢啊!”
  
  “是我,我就得放进保险箱。”陈浩南忍不住嘀咕。
  
  “那是因为你穷!”南筝不屑道。
  
  昨天晚上李泰龙死在湾仔街头,连夜他就已经清楚了。
  
  不得不说,这事儿做的还真不错。
  
  只要是效率快。
  
  “你派谁去做的?胆子够大啊,在新记总堂把人干掉。”南筝问道。
  
  “灰狗。”陈浩南眼中有些得意。
  
  “是他?那这家伙还真是个好杀手,跟发育不良似的。”南筝讥笑一声,
  
  灰狗好像才十几岁,一米六都不知道有没有,还真是个好杀手,关键他也够狠,下手快。
  
  最重要的还是矮,出事了一溜烟跑进人群,对方追都追不到。
  
  因为都瞎了嘛。
  
  “行了,一码归一码,既然搞定了,那现在就没你的事儿了。”南筝起身又打了个哈欠。
  
  “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四眼龙现在大发雷霆,你要是不想死全家,最好把你的马子和老小全部藏好。”
  
  “行。”陈浩南点头。
  
  经过被东星这么一搞,他要是再不识趣谨慎点儿,那就真该死了。
  
  到了晚上,南筝出门来到油麻地的一家海鲜饭店内。
  
  “靓筝!”刚下车,几个刀手就气冲冲的杀了过来。
  
  大脚和王建国立马冲上去动手,三两下就把人给解决了,南筝甚至连头都没有回头看一眼。
  
  或者是根本不屑。
  
  “你就不好奇,是谁要派刀手?”单英一边走一边问道。
  
  “有什么好奇的?你要是只是个马仔,甚至鸟你的人都没有,可你要是当了老大……长得够帅,那各种各样的人嫉妒既然就有仇人了,他们这是在嫉妒我的才华和英俊啊!”南筝搂着单英脖子哈哈大笑。
  
  单英翻了个白眼:“真自恋。”
  
  很快就来到约定包厢,推开门进去,当时就看到爱莲和火爆明坐在角落。
  
  火爆明一见来人,立马就笑着站起身打招呼:“筝少!”
  
  “嗯。”南筝拉起椅子坐下就不咸不淡的回应,单英站在背后。
  
  爱莲眉头微微一挑,一开始她还以为单英是马子。
  
  不过现在又一看,应该是保镖。
  
  “筝哥就是与众不同啊,就连带保镖都是带女人,一定是又能打又能吃是啊!”火爆明笑道。
  
  南筝面无表情。
  
  火爆明立马解释:“我说的是秀色可餐,没别的意思。”
  
  “老板。”就在这时,王建国带着煞气走进门。
  
  随后直接道:“新记的人。”
  
  “又是这群扑街?”南筝叼起烟,饶有兴趣道。
  
  点燃根烟,想了想:“打断腿,然后扔给四眼龙,让他给我还答复。”
  
  “上一次我算是给他死人俊面子。可这一次没面子给,我就要他四眼龙成死人了。”
  
  “好。”王建国点点头。
  
  对面的火爆明心里咯噔一下。
  
  靓筝居然连新记四眼龙都不怕?真这么猖狂?
  
  如果对话真的是这样……
  
  那火爆明还真就庆幸自己没跟靓筝死斗,不然的话铁定得扑街。
  
  毕竟人家嚣张归嚣张,可连新记龙头都不放眼里,肯定是有实力是啊!
  
  没实力还摆谱,不是傻屌就是傻鸟。
  
  怎么看靓筝都不像这种人。
  
  很快服务员上菜,边吃边聊,酒过三巡后,南筝挥了挥手让所有人离开,这才笑道:“明哥,你说的生意,我很感兴趣,我同意了。”
  
  合伙走私很简单,说白了就是分工合作而已。
  
  火爆明负责运输和打点,南筝则是负责拦截大天二(海盗和抢劫犯)。
  
  这年头不管是陆地还是海上,那都不是一般的乱。
  
  要是遇到些心善的,劫财劫色就算了。
  
  要是遇到些心黑的,不仅劫财劫色,最后还得灭口。
  
  甚至是毁尸灭迹,连船都点了。
  
  因此除了打点白道上面,火爆明每个月也得砸钱给那些大天二,这才能让路自由疏通。
  
  毕竟有些人在陆地被通缉,可在海上却能肆无忌惮。
  
  一把火的事儿,之后什么都会无人查询。
  
  所以在水上只会更加的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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