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的文学梦
13 我的文学梦 (第1/2页)“四十载春秋,改变的是容颜,不变的是同窗情谊。这次聚会,是我们青春的一次回望,也是未来情谊延续的起点。
要珍惜聚会的美好时光。同学聚会是一种寄托,也是回忆;是友情的共享,也是爱情的碰撞。”下面是郭文明讲的故事:
我是长庄人,父母生了我们姐弟四个,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
大姐视力不好,小学毕业后便辍学了。二姐成绩非常好,不过那时候推荐上大学,我家因为成分不好,二姐没有被推荐,只能到乡办厂里打工。她把从小学到高中的课本都收藏在家,我有空就拿出来看。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语文书上的白话小说,比如《失街亭》、《武松打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等文。对于文中的英雄十分欣赏,对于写作者也无比祟拜。
上初二的时候,有人上课看小说,被老师没收!有次我送作业本去老师宿舍,看到被他没收的《红楼梦》,我便偷回家看,看完后我又自作主张地给了那位同学。
那同学很高兴,说邻镇磨头有个文化站,藏书很多,只要押两块钱,月租五分,便可以天天借书看。于是我省吃俭用存了两块钱,到文化站办了一张借书证,
我用三个晚上看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米切尔把我带进另外一个世界,她就像穿着随意、有些俗艳的使女牵着我的手,将我领进了神圣、庄重的教堂一样。
接着我开始阅读托尔斯泰、巴尔扎克和斯汤达。只要走进文字,我的手上就会出汗、不安和惊恐。我需要不断地合上书页,才能抵抗阅读给我带来的躁动和惊惧。
读《包法利夫人》时,正好放年假,在严寒的冬天我会莫名其妙地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在村子里跑上一圈,又跑回家里一字一句地将书看完。
初中时我语文一直名列第一!别人怕写作文,我最喜欢写。老师常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读给同学们听。
我语文好,数理化也不错,英语却是一窍不通!至今除了26个字母,其它一句也不会说!有次老师用英语问我:what’syourname?我不知他讲的什么,回答不出来。同座叫我回答:mynameisadog!我真的那样说了,结果哄堂大笑!
上高中时的班主任是朱祝和老师,他穿着整洁,一丝不苟,语文课极生动,我的作文,也经常被他在课堂朗读。他朗读的时候,我在下面很激动,也很紧张。朱老师退休后,依旧似翩翩少年,风度不减当年。四十多年的时光,在他身上并没有留下太多雕琢的印记。
那时候别人挤出时间做试题,我是除了上课就看书。那些古典名著着实让我着迷,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朱老师为我着急,多次提醒我,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如果不用足全部的身心,将来肯定会名落孙山,但我依然如饥似渴地阅读书籍。
不久校里成立文学社,大家推举我当了社长。
从此我开始写作,并试着投稿和发表。1983年在《紫琅》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只有3元的稿酬,可我象今天得了3万块钱一样激动和兴奋。
上高三的时候,我爱上了班里的一位女同学,她叫张琳琳,喜欢写诗,也是文学社成员。
张琳琳长得很漂亮,每个男孩子都为她着迷,她也喜欢周旋于其他男生之中,我不知道她对我有没有兴趣。
因为我是文学社社长,经常在校里出黑板报。张琳琳的字写得好,我便请她帮忙。课后同学们围在黑板报前欣赏,大家都认为我们是才子才女。
有天出完黑板报,我们手拉着手在操场上散步,不知怎么就谈到爱情。天色很暗,谁也看不清谁的表情。
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她说她喜欢星空,就像喜欢我的眼神,忧伤中透着些抑郁。她还说她想看看那里面会藏着些什么?我低下头想吻她,她却比我先红了脸。看着她害羞的样子,我忽然想和她一辈子走下去。
后来有一天,她给我写了一首诗,我到现在都记得:
夜草如碧丝,
思念低绿枝,
当君怀归日,
是妾断肠时。
我当天请她看电影,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十排三座,我记得很熟。当我走进电影院时,园园早已坐在那儿了。旁边那空着的座位让我有点儿激动,我感到自己好象失去了重心,坐进一个虚无的空档里。
长这么大,我这是第一回跟女孩看电影。我竭力想把这看作很平常的事,可还是紧张得不得了。
在两只手按触的刹那,我竟控制不住一把抓住了它!
一股温暖的感觉一下传遍我的全身。
她的手那样柔软,温和。我们的手紧紧相握,手臂触了电般地颤抖着。
一切都象梦一样,我感到自己一直渴望抓住点什么。现在才明白,她的手就是我一直渴望抓住的东西。我象一个濒于死亡的人一样拼命抓住救生圈,以不使自己沉下去。
我的紧张使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
我们的手都在悄悄地发热,我感到全身的血液扇开翅膀在周身飞翔。很长时间,周固的一切都无声无息......
爱情好比是毒酒一样,蚕食着我的五脏六腑,可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将它一饮而尽。
有天我看到《牡丹亭》的题记,有一句话久久无法忘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人类的情感是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因何而生的。
一旦产生了这种情感,便会朝一个目标一直走下去,直到不可回头,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深陷……
后来我们都显得格外兴奋和开心。我经常拉着她的手在操场上疯跑,我们偷偷地在一起吃饭。冬夜的寒风中,我们相互依偎,分享着彼此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期望。我告诉张琳琳,我希望以后能够陪伴她每一个重要的时刻,无论是快乐还是困难。
接下来便是高考,张琳琳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而我却以11分之差名落孙山。
初恋虽然短暂,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底。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闭上双眼回想起那段美好的时光。我们一起走过校园,手牵着手,享受着彼此的陪伴。
毕业以后,我以学生早恋为题材写了篇十几万字的爱情小说。先寄《少年文艺》,退回!再寄《儿童文学》,退回!再寄《垦春泥》杂志。这次没退,我估计一定被录用了!
三个月后我打电话给编辑部,一位姓沈的编辑告诉我他已看了,写得不错,原稿及修改意见早就退了,他让我修改之后再寄!
那时农村的信都是送到村长家里,村长看见熟人就让人稍带。我找村长询问,村长想了很久才说叫一位妇女带给我。我忙找到那位妇女。妇女说她忙忘了,放到床头柜上被她老公擦了屁股!她老公还说比用报纸好呢!她说我实在要她买两卷卫生纸赔我!
我欲哭无泪!十万个字,我写了两个多月!写了改,改了写,我又没留底稿!我凭记忆又重写了一遍。为了防止丢失,我亲自送到《垦春泥》杂志社,沈编辑热情地接待了我,并答应我下月发表。
记得那次从南京回来,我坐到如皋车站下车,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了她:王园园!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真的不能用语言表达。是她,肯定是她!我不顾一切地狂奔到她的前面,她的笑容如同春日的暖阳,让我的所有紧张瞬间融化。
她说她的家就住在车站附近,她叫我去她的家里看看。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她来到家里。
她的家布置得简单而温馨,我们在客厅坐下,茶几上摆着她亲手做的小点心。我递给她路上刚买的礼物,她接过后,脸上的惊喜让我心里一暖。
我们聊起了过去的中学生活,那些快乐和无忧无虑的日子,让人不禁怀念。园园的声音总是那么悦耳,她的笑声总是那么清脆,我沉醉在与她的对话中,几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一会儿她说要上卫生间,我忙逃也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我都不能平视她的目光,又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
听说她在桃园中学当老师,我给她写了许多信,其中有一封是这样写的:
琳琳,我想你,想得都快发疯了。每当夜深人静,我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它们像野马一样奔跑,总是不由自主地跑向你的方向。
这种感觉像是一股无形的力量,紧紧地束缚着我的心灵,让我无法自拔。我试图去摆脱这种思念,却发现越挣扎,这种力量就越强大。它像一座无形的牢笼,将我困在其中,让我无法逃脱。
每当我闭上眼睛,你的身影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你的笑容、你的声音、你的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我仿佛能感受到你的呼吸,能听到你的心跳。然而当我睁开眼睛,却发现你并不在我身边。这种失落感让我心如刀绞,痛不欲生。
然而我无法触碰到你的身体,无法听到你的声音,无法看到你的笑容。我只能通过文字和图片来寄托我的思念。但这种方式又怎么比得上真实相处呢?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和事让我们感到无奈和疲惫。但是只要想到你,我的心就会充满力量。你是我前进的动力,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撑。
我怀念上学时那些和你在一起的日子,那些平凡而又美好的时光。我们一起看电影,一起品尝美食,一起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那些回忆如同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在我的心中反复播放。我多么希望能够回到那些时光,重新感受那份幸福和快乐。
张琳琳从来没有给我回过信。
后来静下心来想想,其实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甚至连碰都没有碰过;除了看电影那次抓了一下她的手,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只是我为了她付出了所有的情感,而她留给我的却是拒绝和伤害。
2003年9月,一位初中同学介绍我到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做保安,月工资八百块!我想做保安比较轻松,空闭时间还可以看书写作,说不定还能实现理想呢!
初中同学是个瓦工,他在校里看到招工启事叫我来的,我来不久他就走了。当时他把我领到保卫科长那里,保卫科长安排我到博学楼管理公司上班。名叫管理公司,其实就是传达室,我来就是保安。
传达室里本来有两个人:小周和小吴。两个人大约二十四、五岁,河南人。我来后相互点头笑笑。他们用家乡话交流,我一句也听不懂。
我们早七点上班,晚十点下班。上班时将所有教室门打开,下班后将所有教室门关上,同时将电灯熄掉。平时就在传达室里坐着:收发信件、报纸,招领失物;有空时轮留上楼巡查。
两个小伙子很勤快,早上很早开门,晚上主动上楼熄灯关门。两个人坐不住,一会儿就上楼巡查,让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坐着。我喜欢看书写作,正好求之不得!
我那时没有电脑,也不会打字,投稿还是用稿纸写好之后邮寄。
外贸大学有个出版社,出版社旁边就是读者服务部,服务部里边可以买书借书,还帮忙打字、复印,收费只有外面一半。营业员一男一女。男的是位五十多岁的老头,不苟言笑;女的二十多岁,长相甜美漂亮,对人十分热情。学校里老师、学生太多,我去复印过几次,她对我也没印象。有一次我请她帮我打一份六千多字的小说,她说三十块钱。我给她三十块钱。她说白天没时间打,晚上再打。我只好随她。
第二天我去拿时,服务部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将打好的稿子和三十块钱都给了我!她说闲着也是闲着,帮我打字正好消磨时间。还说我写的小说很真实,很感人!
经过交谈,才知道她叫王建萍,四川泸州人,今年二十六岁。她是家中独女,父母想将她招赘在家,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去年她和老乡到校里装修教室,看到读者服务部招收员工便报名应聘,想不到真被录用,其实也是临时的。
出版社经常向外寄书、退稿,所有信件都放在王建萍这里,由她代寄,邮资统一支付。王建萍叫我把稿件也放她这里,她帮我代寄。我说这样不太好吧?这不是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吗?王建萍骂我一声傻瓜!她说一、两块钱不算贪污,她给家里写信也是混在里面一起报销。
却说沈老师退休后,我写稿不是石沉大海,就是换个信封退回,退稿信也是铅印的:
大作拜读,经研究不拟刊用,现退回。
我估计人家根本没看。因为乡邮局没有大信封,我寄稿件都是用旧日历旧年画自制的信封,脏得不得了,内页也不干净,回信地址是:如皋市桃园镇长庄村三组。编辑肯定没兴趣看。到了北京以后,我投稿都是用的学校信封,地址当然是对外经贸大学,院、系、班级都不必写,因为所有来信都从传达室经过,我的信当然不会送给别人。报刊编辑以为我是大学老师,投稿一般都能刊用,回信写得也很客气。有位编辑说他外甥也在该校上学,麻烦我多多关照。我回信一定一定,事实上哪敢找他外甥?若对方知道我是保安,还会叫我郭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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