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县令召见:福兮祸所伏
第9章 县令召见:福兮祸所伏 (第2/2页)“混口饭吃?”县令笑了,笑里带着冷意,“你可知,你这种‘混饭吃’的法子,已经搅得镇上人心浮动。张半仙三十年招牌让你砸了,街坊邻里有事不找官府,先找你算命。长此以往,成何体统?”
林逸低下头,没说话。他知道,这是要敲打他了。
县令重新坐回椅子上,端起茶碗抿了一口:“不过,你确实有些本事。本官也不是不讲理的人。”
他放下茶碗,手指在桌上敲了敲:“这样吧。本官给你个机会。县衙有桩旧案,三年未破。你若能在三日内查明真相,本官便承认你的本事,许你在镇上安生经营。若查不出……”
他顿了顿:“这镇子,你就别待了。”
林逸猛地抬头。
三日?旧案?他一个穿越来的程序员,连古代律法都不熟,查什么案?
“大人,”他试图挣扎,“草民只会看看痕迹、算算概率,查案是衙门的差事……”
“你昨日不也‘查案’找到了猫?”县令摆摆手,“就这么定了。陈师爷,把卷宗给他。”
师爷从案头拿起一卷泛黄的册子,递到林逸面前。
林逸接过,入手沉甸甸的。册子封皮上写着“粮仓失火案”,日期是三年前。
“卷宗你拿回去看。”县令说,“三日后,来衙门回话。记住,只你一人查,不得惊动旁人。”
说完,挥挥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林逸抱着卷宗,浑浑噩噩走出县衙。阳光刺眼,他站在台阶下,回头看了一眼。
朱红大门缓缓关上,“砰”的一声,像砸在他心上。
他低头看看怀里的卷宗,又看看街上熙攘的人群,突然有种荒诞感。
“我就想混口饭吃,”他喃喃自语,“怎么突然就变成刑侦剧了?”
还限定三日通关。通不过就删号重练——不对,是驱逐出境。
他抱着卷宗往回走。路上遇见几个熟识的街坊,打招呼时都笑呵呵的:“林先生,又去衙门了?县太爷赏识你啊!”
林逸挤出一个笑,没说话。
赏识?怕是忌惮吧。
回到破屋,关上门,他把卷宗放在桌上。五两银子还在怀里揣着,但现在看来,这钱拿得烫手。
他坐下,定了定神,翻开卷宗。
第一页是案发记录:三年前,七月初九,子时,镇西官粮仓失火。看守老李头(李大山)葬身火海。现场勘验,认定为灶火未熄引发火灾,系意外。
后面附了几份证词:当晚巡逻的更夫、附近住户、粮仓管事王大富……
还有一张简陋的现场草图:粮仓平面图,标注了起火位置——在粮仓东北角,老李头值守的小屋附近。
林逸一页页翻看。系统界面自动开启,扫描着卷宗内容,进行分析:
【案件编号:癸未-七九】
【定性:意外失火】
【疑点扫描:】
·起火时间:子时(深夜),老李头通常此时间歇,灶火应已熄灭
·起火点:卷宗记载为“一处”,但现场草图标注三处烧痕,位置呈三角分布
·伤亡情况:老李头尸体位于小屋门口,呈向外爬行姿态,但门闩完好(自内上闩)
·证人证词:更夫证词与粮仓管事证词在时间节点上有0.5时辰矛盾
【初步评估:意外概率低于30%】
林逸眉头皱紧。
三处起火点?三角分布?这听起来像是……有人故意纵火,为了确保烧毁某个区域?
老李头死在门口,门却从里面闩着?那他怎么出去的?或者,他根本没想出去?
还有证词矛盾……
他继续往后翻。卷宗最后几页是结案陈词,盖着县令大印。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死者之子李小山屡次喊冤,经查无据,不予受理。”
李小山。
林逸记下这个名字。
他合上卷宗,靠在椅子上,揉了揉太阳穴。
三天。要查一桩三年前的旧案,没有现代技术手段,没有帮手,甚至不能公开调查——县令说了“不得惊动旁人”。
这难度,比前世debug还难。至少debug有日志可查。
窗外天色渐暗。
林逸起身,点了油灯——灯油还是昨儿赵寡妇送的。昏黄的光照亮破屋,也照亮桌上那卷泛黄的册子。
他盯着卷宗,脑子里飞速运转。
查,得查。不查,就得滚蛋。刚还清债,刚有点起色,不能就这么算了。
“行吧。”他对着空气说,“古代版《名侦探柯南》,我演了。”
就是不知道,这古代的“黑衣人”是谁。
他重新翻开卷宗,从第一页开始,一字一句仔细看。
油灯噼啪响了一声,灯花炸开。
夜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