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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巴比松大饭店(4)

13 巴比松大饭店(4) (第1/2页)

从亚特兰大乘火车去纽约将近20个小时,这也是丽莲买卧铺的原因,这么长的时间,省钱也不能买坐票啊。
  
  她是下午上的车,大约下午4点半火车发车。这时时间还算早,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始吃自己的晚餐——是玛丽的母亲,华莱士太太做的牛肉三明治,再加上一瓶柳橙汁,谁能说这不是一份完美的晚餐呢?
  
  露丝则是去了餐车,回来时是由一个穿深色外套的男人送回来的,看起来他们刚认识。丽莲能看出那个男人很兴奋,想要更进一步认识露丝,但露丝表现得颇为矜持,三两句话就打发走了他。
  
  这个男人第二天也来找露丝了,那个时候是上午9点左右。丽莲早就起床洗漱完毕,还去餐车吃了简单的早餐,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露丝和那个男人在她们车厢隔间门口说话。
  
  看到丽莲,露丝似乎想到了什么,为他们介绍道:“布朗先生,这是富尼叶小姐,我的同乡,我们都要去纽约,还同样预定了巴比松饭店的房间——亲爱的,这位是布朗先生,昨天在餐车认识的,他帮了我的忙。”
  
  丽莲和露丝确实都要住巴比松饭店,这一点昨天她们简单聊聊时就确定了。
  
  丽莲这次去纽约,人生地不熟,肯定要先找个旅馆落脚。如果她是个男人,倒是不需要提前考虑这些,到地之后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找到合适的了。而且就算不合适,也最多损失一点儿金钱,但她是个女人,这年头就得小心谨慎了。
  
  首先,她就不可能去住便宜的汽车旅馆,按照当下人们的认知,女人就只有妓.女会住在那里(虽然这不是事实)。就算她不在乎不认识的人的目光,一个年轻漂亮的单身女人,也得有基本的安全意识......
  
  当然,太贵的酒店她也是不考虑的...就这样,在玛丽姐姐珍妮弗的推荐下,她就决定了要去巴比松饭店——珍妮弗之前去纽约做《少女》杂志的客座编辑,就和其他客座编辑被安排住在了巴比松饭店,她对那里评价颇高。
  
  更重要的是,那是一所只接受女性住客的酒店,男性一般都不被允许入内(除了大堂和19楼会客室)。这在1960年的美国,能给丽莲带来不小的安全感...这可是个不把骚扰当骚扰,很多女性自己都没意识到这有问题的年代!
  
  更别说鱼龙混杂的大都市里,表面的繁华和实际的治安不是一回事!
  
  一家住客都是来历清白的女性,管理甚至类似学校女生宿舍的酒店,怎么看都把风险降到最低了。
  
  至于露丝也选了巴比松饭店,这也不是什么巧合,纽约不止一所单独面向女性的酒店,但巴比松饭店确实卓有声誉。很多有野心,想去纽约做模特、演员的美女(当然,最终目的大多是和有钱人结婚),都选择了巴比松饭店。
  
  这方面,露丝有足够多的‘前辈’,洛林·戴维斯(佛罗里达柑橘皇后出身,四五十年代知名模特,广告演员、电视节目导购等)、菲利斯·柯克(匹兹堡小姐出身,如今已经演上电视剧女主角了)、卡洛琳·沙夫纳(斯托本维尔皇后出身,知名模特,还是王妃格蕾丝·凯莉的好友)......
  
  本来最有名的王妃格蕾丝·凯莉也应该是‘前辈’之一的,她没出名前很长一段时间也住巴比松饭店。不过她属于住巴比松饭店的另一类人群——纽约以外一些地方的‘名媛’,字面意义上的名媛,出身都很好。
  
  这类女孩来纽约,可能是想享受大都市生活、进入纽约上流社会的圈子交际,但这边没有可靠的亲戚,只能住酒店。也可能有自己的事业心,想要成为演员、音乐家、画家什么的,便一个人离家打拼...格蕾丝·凯莉就属于这种。
  
  巴比松饭店也很努力经营自己的名声,面向年轻女性的杂志上经常可见到它的身影,即使是萨凡纳这种小城的姑娘,也会知道多少个地方选美皇后曾入住巴比松,然后又获得了成功——露丝正是感受到了这种榜样的力量,才决定要去巴比松的。
  
  “是,上午好。”在露丝的介绍下,丽莲停下了进车厢的脚步,冲‘布朗先生’轻轻点了下头。
  
  ‘布朗先生’愣了愣,然后就更加殷勤了,丽莲和露丝回隔间里呆着后不久,他就抱了一大袋的吃喝过来,里面甚至有一瓶冰镇过的香槟!
  
  “真抱歉,我已经吃过早餐了...”丽莲没有吃东西,更没有在单身一个人的情况下喝陌生人的酒的意思(显然露丝还算不上她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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