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 章 莫须有
第97 章 莫须有 (第2/2页)同理,公式也应该是越证越明的。
我决定来验证,这个公式的正确性。】
姚覃继续往下看:
【以我某位老同学作为主体,作为论证过程。
沈夏X顾风。
沈夏与顾风被扒出同款如下:
1、同款简约灰色卫衣,GUCCi,顾风街拍所穿,沈夏晒图。
2、Cartier,lOve手镯,顾风采访时无意露出,沈夏三月后舞蹈视频所戴。
3、GUCCiGhOSt鬼头吊坠,顾风伦敦演唱会,沈夏一月后晒图。
4、……
……
沈夏与顾风同城信息如下:
1、前年四月,巴黎时装周
2、去年六月,潞城演唱会
3、今年三月……
……
沈夏与顾风前后进出同一家酒店如下:(这比较难,我通过IP比对,顺便联系了一些老同学,所幸,这些老同学如今散在各行各业,有些实在很有能力,以下,是大家找到的一些视频,来源有监控、或粉丝无意间所拍,等等)
1、RitZPariS
2、……
3、……
……
由此,“沈夏顾风同款+同城+同酒店进出”=沈夏和顾风谈恋爱,对不对?
这个结论,相信,恋综上沈夏与顾风的表现,已经完全推翻。
沈夏对顾风,是粉丝对偶像;而顾风对沈夏,并无多余情感。
实验室里,一组数据往往不够论证。
所以,我再来一组。
陆冠弈X顾风。
……
……
……
由此,“陆冠弈顾风同款+同城+同酒店进出”=陆冠弈和顾风谈恋爱。
这个结论,恋综上两人表现,同样可以推翻。
陆冠弈对顾风,是粉丝对偶像;而顾风对陆冠弈,态度hmm微妙(哈哈)
…
最后一组,我决定来个大的!
我选择宋镇、林昔、龚欣雨这“三人角”里最无辜的“原配”龚同学,来与我老同学配对。
龚欣雨X顾风。
两人被扒同款如下:
1、……
2、……
3、……
……
20、……
注:众所周知,明星圈里,同款其实不稀奇,一些品牌方为了知名度,也会找不同的明星扩散。
但其实,我老同学不缺钱(他家真的很有钱很有钱很有钱),所以,他其实不大接广,同款到20个,是很少见的,哈哈。
两人同城如下:
1、……
2、……
3、……
4、……
……
15、……
注:我真的越扒越感觉微妙。
因为我老同学真的在人群里挺突出的,那时候他还不当明星的时候,就经常有人会偷拍他,问:“这是谁的。”
哪怕到了国外也一样。
所以,我干脆做了抓图软件,让它在全世界网络跑一跑,这一跑。
我真是吓了一跳。
这同城的图,都追溯到七年前了。
七年前,我老同学刚留学啊。
甚至这几年,这位龚同学在和某位宋明星谈恋爱的时候,也能抓到同城和同框图。
两人同酒店如下:
1、……
2、……
3、……
4、……
好了,我都列举上了。
第三组数据,“龚欣雨顾风同款+同城+同时间酒店进出”=龚欣雨和顾风谈恋爱。
这个结论,与恋综上,“龚欣雨单方面认识顾风”的结果冲突。
……
以上,三组论证,充分且必要证明。
同款+同城+同时间酒店进出=谈恋爱,公式不成立!!!
公式不成立。
那还怎么推导出“林昔和宋镇谈恋爱,林昔当小三”的结论?
哦,如果忘了加一条,宋镇酒后告白林昔,请同类参考沈夏网上不止一次表白顾风。
由此。
我不禁感觉悲哀。
网络时代,消息便捷。
表达的自由被充分保护和尊重。
但同时,它也可能化作伤人的刀器,以浩大之势刺向无辜者。
所以,我请求。
所有能表达的,请慎重。
让雪花飘得更慢一些,更缓一些。】
看到最后一行,姚覃眼神停留了一会。
下一瞬,她一拍桌子,说:“写得太好了!”
“淘淘,联系网络部,叫他们将这条发散!我要让文章,传到所有网络能到达的地方!”
“让我的昔昔,”她眼里含了点泪与笑,“不再承受,莫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