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求我?那也得排队!(两章8K字,求追读求月票)
第34章 求我?那也得排队!(两章8K字,求追读求月票) (第2/2页)当初购买《英雄》的海外版权虽是一笔大胆的投资,但其实算是赚了。
该片在北美总票房就有五千多万美金,这还不包括后续录像带收益。
最关键的是,那笔买断资金至今他们公司还拖欠着多笔尾款没有结清。
只不过这些就没必要摆在台面上说了。
因为谈不拢版权买断的价格,气氛略显凝重。
最终,鲍勃沉声道:“五百万美金的北美全版权买断,只要你愿意,现在我们就能签合同,头款两百万美金,一周后就能到账。”
“五百万可以,但不能是全版权,我需要保留录像带和网络点播的版权收益。”郑继荣语气坚决。
“Comeon!郑,要是按你说的来,我承担的风险太大了!万一票房失败,我会赔得血本无归!”
“别说得这么严重,你和你哥可都是好莱坞有名的亿万富豪,这点钱不过是九牛一毛。”
“郑,这不是谈判的态度!”
“老实说,我愿意和你谈已经是给你面子。别以为我不知道,《英雄》的版权买断费,到现在你们公司还拖着没给全呢!”
鲍勃一时语塞,脸色阴沉。
他面无表情地摩挲着手指,陷入沉默。
去年,他和他哥哥——好莱坞巨鳄哈维·韦恩斯坦脱离了迪士尼,创立了“韦恩斯坦影业”。
如今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急需几部好影片重振声威。
不求高票房,但必须把韦恩斯坦的名字重新打响!
在戛纳获取极大关注并拿下评委会大奖的《惊魂记》正是绝佳机会。
而且他直觉认为,《惊魂记》的北美票房或许不会太差,毕竟这是一部恐怖片!
是的,和国内情况不同。
北美市场对恐怖片接受度极高,每年都会有不止一部恐怖片成为票房黑马。
“三百万美金的买断费,录像带和网络点播版权我们一人一半。”鲍勃终于退了一步,开口说道。
但郑继荣却还不满意:“条件还不错,但要再加上一条:我需要北美票房5%的分成。记着,不是收益分成,是总票房分成。”
“沃特法?郑,你过分了!我需要的是版权合作,而不是保底发行,你这样简直把我当成冤大头!”鲍勃几乎跳了起来。
两人再次陷入僵局,争论不休。
直到用过午餐,还是没能达成一致。
等重新回到谈判桌,鲍勃深吸一口气,开口说道:“你提的要求我可以答应,但前期的预付金费用需要再降:两百万美金,外加2%的票房分成。”
说完,他似是担心郑继荣不同意,罕见地放低了姿态:
“郑,韦恩斯坦影业刚刚起步,我们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合作伙伴。只要你愿意合作,未来我们就是最紧密的战友。你的新片,我可以全力帮你联系北美发行。就当是朋友的请求,把《惊魂记》交给我,我不会让你失望。”
然而,郑继荣却丝毫不为所动。
他太清楚这帮鱿太佬的作风:嘴上说得再好听,合同一签,说不定会耍什么花样、埋什么陷阱。
更凑巧的是,这时他手机忽然响起,一条短信亮在屏幕上。
郑继荣低头瞥了一眼,随即起身整理衣襟。
“抱歉了伙计,福克斯影业的人刚联系我共进晚餐。”
他微微一笑,语气从容:“看来,就算要求我,你也得排队。”
——————————
两天后。
在电影节的热闹气氛逐渐消散,各路人马开始陆续离场时,郑继荣终于谈妥了欧美的电影版权与发行合同。
他没有和任何一家签订海外全版权合作。
诚然,那样或许更保险、更稳妥。
但只要签下去,《惊魂记》未来在海外的一切收入和版权就都再与他无关。
他接受不了这一点。
所以即便有风险,郑继荣还是选择搏一搏,只签保底发行合同。
而且合作对象,还不是向来口碑复杂的韦恩斯坦,而是福克斯旗下的探照灯影业。
五百万美金的北美和欧洲发行预付金、欧美地区前期票房的5%分成、50%的录像带和网络点播收益。
这条件对于一个新人导演来说,可以说相当优厚。
当然,比起前几年的《英雄》还是差了一大截,毕竟《英雄》光欧美版权就卖了两千多万美金,
自己这和对方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但没关系,他有自信只要版权握在自己手中,现在少赚的,未来都会成倍赚回来。
更何况,日本的版权合作还没有谈,他有预感,在那里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一切谈妥,他迫不及待想要回去跟彪子他们分享这个好消息。
巨款即将到手,当然要“分赃”和奖励优秀员工了!
然而他刚走出会议室,一通越洋电话就突然打了进来。
韩董急切地问道:“郑导,《惊魂记》在日韩的版权你出手了没?”
郑继荣有些意外,但还是如实回应:“没啊,准备明天再谈日本那边,怎么了?”
“别谈了!”
韩董几乎脱口而出:“中影在亚洲有成熟的发行渠道!老外心眼多,不如咱们自家人实诚。赶紧回来吧,咱们重新谈谈发行合同!”
好嘛,看到《惊魂记》在海外市场反响热烈、版权接连落定。
这位“座山雕”,终于是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