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对不起
第650章 对不起 (第2/2页)……
“咚!”
“全体起立!”
“唰!”
“本院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复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一案,经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当庭宣判。”
“经本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王复,作案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事前预谋、非法购买制式枪支,先后持枪胁迫两名被害人溺水死亡,致二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关于本案从轻处罚情节,本院综合评判如下!”
“第一,本案第一起犯罪事实,系因被害人早年结伙绑架、杀害被告人父亲,存在重大过错,是诱发被告人犯罪的重要历史诱因,区别于无端恶性杀人案件。”
“第二,被告人作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无任何隐瞒、翻供情形。”
“第四,被告人家属已对两名被害人家属进行全额经济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家属书面刑事谅解。”
“第五,被告人系在校在读大学生,平日表现良好,本次犯罪系法律认知缺失、情绪极端化所致,尚有教育改造之可能。”
“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被告人王复故意杀害二人,罪行极其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鉴于本案存在被害人过错、自首、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真诚悔罪、初犯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本案特殊起因,对被告人可不立即执行死刑。”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
“二!被告人王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终身不得减刑、假释。”
“退庭!”
“咚!”
王复站在被告位上,面色平静的目视前方,哪怕是听到被判处死刑时也是如此。
王复的案子办得很快,算是他搭上了扫黑除恶的顺风车,因为王复杀害的第二个人身份比较特殊,当地不得不慎重对待。
“走吧。”
法警打开护栏,将王复拉了出来。
王复平视前方,被推着慢慢的出了法院,坐上了警车被放在了车辆后方,由四名警察看着。
“那个我能不能问一下,像我这样的犯人一般会被关在哪里?”
“你判决书生效后才会转移走,现在回看守所。”
“大概多久生效?”
“一个月内。”
“那生效后我会去哪?”
“肯定是高度戒备监狱,小伙子进去好好表现,别再惹事了。”
“谢谢。”
王复道了声谢,抿着嘴闭上了眼睛靠在了车厢上,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几个人的身影,心中默念了几句。
小妹,妈就交给你了,算哥欠你的。
爸,马上就要结束了,快了……
沈哥,对不起,我又利用了你一次。
王志强,我来了,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