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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信

## 第五章 信 (第2/2页)

他手里拿着一瓶水,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微微喘着气。
  
  “你来了多久了?”他问,声音有些急促。
  
  “不知道。”邱莹莹说,“我没有计时。”
  
  “你一个人?”
  
  “嗯。恬恬没来。”
  
  蔡思达看着她,目光在她的脸上停了一会儿,然后移到了她身旁的笔记本上。笔记本封面上有几个白色的指印,像被撒了糖霜。
  
  “你的笔记本脏了。”他说。
  
  “嗯,我弄的。”邱莹莹举起手给他看,手指上还有残留的粉笔灰,“我今天早上在画路标。把那些模糊的箭头重新描了一遍,又贴了新的便利贴。所以手上沾了灰。”
  
  蔡思达看着她沾满粉笔灰的手指,看了两秒。
  
  “你画了路标?”他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
  
  “嗯。”邱莹莹翻开笔记本,翻到她今天早上写的那几页,“你看,我写了。在岔路口、梧桐树、石凳上,都贴了。还有那个路灯杆——就是那天写着‘你今天走路比昨天快’的那个路灯杆——我也贴了一张。”
  
  蔡思达看着她笔记本上的记录,没有说话。
  
  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你为什么——”他的声音有些涩,“为什么要做这些?”
  
  邱莹莹想了想,然后说了一句让蔡思达彻底说不出话的话。
  
  “因为你也做了。你做了一年。我做不到一年,但我可以做一天。明天我可能会忘记,但今天我记得。今天我想做。”
  
  她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仰头看着蔡思达。
  
  “还有,你的路标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只在从宿舍到篮球场的那条路上画了箭头。但从篮球场回宿舍的那条路上没有。你是不是觉得你不会在回去的路上迷路?不对——你是不是觉得你不需要?因为我不会走那条路?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从篮球场回宿舍,我也需要箭头?”
  
  蔡思达张了张嘴,然后闭上了。
  
  他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因为每次邱莹莹去篮球场,都是他送她回去的。他送她走回宿舍的路,一路上就是活的路标,不需要粉笔,不需要便利贴。
  
  但万一有一天他不能送她了呢?万一她一个人从篮球场往宿舍走呢?
  
  他确实没有想过。
  
  “所以我补了。”邱莹莹说,语气里带着一点小小的得意,“从篮球场回宿舍的路上,我也画了箭头。在每一个路口,每一个转弯。我对照了地图,画得很仔细。虽然我的方向感很差,但我对照地图的话还是能画对的,大概。”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展开给他看。
  
  纸上是她用铅笔画的简易地图,从篮球场到宿舍的路线,每一个路口都标了方向,每一个转弯都画了箭头。地图的右下角写了一行字:“蔡思达原版。邱莹莹复制版。虽然字没有原版好看,但至少不会让你迷路。——邱莹莹自制路标。请多指教。”
  
  蔡思达看着那张地图,看着她歪歪扭扭的箭头和她认认真真的备注,看着她画的每一根线和写的每一个字。
  
  他的眼眶红了。
  
  “邱莹莹。”他叫她的名字,声音有些抖。
  
  “嗯?”
  
  “你这样做,我会很想——”他没有说完。
  
  “很想什么?”
  
  蔡思达低下头,用拇指按了按眼角,然后抬起头,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眼泪的咸味和阳光的温度,有三百六十七天的沉默和这一刻的喧嚣。
  
  “很想谢谢你。”他说。
  
  邱莹莹歪了歪头:“谢谢我?谢我什么?”
  
  “谢谢你记得。”他说。
  
  邱莹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我不记得,”她说,“但我的笔记本记得。所以也算是记得吧。”
  
  她把那张手绘地图塞到他手里。
  
  “给你。留作纪念。等你的钱包夹层放不下的时候,就换一张。这张比那封信大,放不進钱包,你就放在——放在你的笔记本里。如果你有笔记本的话。”
  
  “我有。”蔡思达说。
  
  “你有?”
  
  “嗯。从去年9月2日开始,每天记。”
  
  他從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硬壳的,深蓝色,边角已经被翻得发白,和她的笔记本一样旧。封面什么都没有写,没有任何装饰,就是一片深蓝色,被时间和指纹磨出了光泽。
  
  他把本子递给她。
  
  邱莹莹接过去,翻开第一页。
  
  “9月2日。晴。医院。看到一个女孩,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抱着笔记本,嘴里念‘今天是星期三’。她念了很多遍。她的头发是卷的,有一撮翘着。她念完之后翻开笔记本写下来,写完合上笔记本,笑了。她笑起来有梨涡。
  
  我想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去问了护士。护士说她叫邱莹莹,18岁,颞叶受损,短期记忆障碍。”
  
  邱莹莹翻到第二页。
  
  “9月3日。阴。医院。她又来了。今天穿了粉色的卫衣,头发还是翘着。她在走廊里走错了方向,差点走到妇产科去了。我假装路过,跟她说‘那边是妇产科,你要去的科室在另一边’。她看着我说谢谢,然后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蔡思达。她低下头在笔记本上写‘蔡思达,好人’。她写完之后对我笑了笑,说‘我记住了’。她没记住。但我记住了她的笑容。”
  
  第三页。
  
  “9月4日。雨。医院。她在门口等车,没有带伞。我把伞放在她旁边的椅子上,然后跑了。回头看她的时候,她正拿起那把伞,四处张望,好像在找是谁放的。她找不到。她撑开伞,站在雨里,伞很大,她很小。她的卷毛被雨打湿了,更卷了。”
  
  第四页、第五页、第六页……
  
  邱莹莹一页一页地翻,每翻一页,她的眼泪就多一分。她不是那种嚎啕大哭的人,她的眼泪是安静的,像小溪一样无声地流,从眼角滑到下巴,从下巴滴到衣领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湿痕。
  
  她翻到了去年的最后一页。
  
  “12月31日。晴。跨年夜。她和她妈妈在家。我站在她家楼下,看着她的窗户。灯亮着,窗帘没有拉,我看到她的影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在笔记本前坐了很久,大概是在写年终总结。我去年的总结很简单:我认识了邱莹莹。我很开心。”
  
  她翻到了今年的第一页。
  
  “1月1日。晴。新年快乐,邱莹莹。如果明年你还在,那我就继续写。如果你不在了——不,你会在的。我也会在。”
  
  她翻到了8月15日。
  
  “8月15日。晴。今天在她家楼下的信箱里放了一张纸条:‘今天也要加油哦。’我的字不好看,我练了很久才写的。希望她喜欢。”
  
  她翻到了8月20日。
  
  “8月20日。晴。文具店。她来买笔记本,挑了很久,最后选了一本淡绿色的。她挑笔记本的时候会歪着头,像一只在观察猎物的小猫。她买完出门的时候,我帮她推了门。她抬头看了我一眼,但我知道她不会记住我的脸。没关系。我看到她的脸了。就够了。”
  
  她翻到了昨天——9月4日。
  
  “9月4日。晴。她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毛衣。很好看。她在路上贴了便利贴。她把我的那些模糊的箭头重新描了一遍。她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封信,让林恬恬送过来。信上她说:‘从今天开始,也要开始喜欢他了。从第一秒开始。到第七秒也不结束。’
  
  她不知道,我已经开始了。从第零秒就开始了。在她还不知道我是谁的时候,在她说‘我记住了’但我知道她没记住的时候,在她撑开我放在椅子上的那把伞、在雨里四处张望的时候。
  
  我早就开始了。
  
  从她念‘今天是星期三’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第零秒。
  
  然后是第一秒。
  
  然后是没有尽头的每一秒。”
  
  邱莹莹把笔记本合上,还给他。
  
  她的手在发抖,整个人的身体都在微微发抖,像是站在一个很冷的地方,又像是站在一个很热的地方。她的眼泪还在流,但她没有擦,就让它流着。
  
  “蔡思达。”她的声音在发抖,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晰。
  
  “嗯。”
  
  “你写了三百六十五页关于我的事情。”
  
  “嗯。”
  
  “我写了二十多条关于你的事情。”
  
  “嗯。”
  
  “不公平。”
  
  蔡思达看着她,没有说话。
  
  “你吃了三百六十五天的亏,”邱莹莹吸了吸鼻子,“我要还你。”
  
  “怎么还?”
  
  邱莹莹想了想,然后翻开自己的笔记本,翻到空白页,拿起笔。
  
  她写了一行字。
  
  “9月5日。蔡思达的笔记本从去年9月2日写到了今年9月4日。一共三百六十八天。缺了一天。今天是9月5日,我来帮他补上。”
  
  她写完这一行,把笔记本和笔一起递给他。
  
  “该你了。今天发生了什么?你写。”
  
  蔡思达看着递过来的笔记本,看着她被泪水洗过的、亮晶晶的眼睛。
  
  他接过笔记本,拿起笔,在她的那行字下面写道:
  
  “9月5日。晴。上午。篮球场。邱莹莹一个人来等我。她等了多久她不知道,因为她不记时间。但我猜她等了很久。因为我去的时候,她的影子已经从左边移到了右边。她坐在台阶上,腿伸得直直的,脚后跟在地上磕,嗒嗒嗒的。风吹过篮网的时候她抬头看了一眼,好像在听什么好听的声音。
  
  她今天做了路标。从宿舍到篮球场,从篮球场回宿舍,每一个路口,每一个转弯。她的粉笔字写得歪歪扭扭的,但每一个笔画都很认真。便利贴上的字也是,每一笔都很用力。她还在石凳上贴了一张,写的是‘他是原版,我是他的粉丝’。
  
  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不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是因为——她愿意为我画路标了。”
  
  他把笔放下,把笔记本还给她。
  
  邱莹莹看着他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的这段文字,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读了两遍,读了三遍。
  
  “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她念出来,抬起头看他,“真的吗?”
  
  “真的。”
  
  “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我画了路标?”
  
  “嗯。”
  
  邱莹莹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笑了。
  
  “那你的人生也太容易开心了。”
  
  “是啊,”蔡思达也笑了,虎牙露出来,笑纹深深,“我一直都很容易开心。只是以前没有告诉你。”
  
  ###三
  
  那天晚上,邱莹莹做了一个决定。
  
  她把笔记本翻到空白页,在最上面写了一行大字:
  
  “蔡思达使用说明书”
  
  然后在下面开始列条目。
  
  “第一条:蔡思达喜欢打篮球。他投篮很准,空心入网的时候他会微微笑一下。他最喜欢的投篮位置是左侧四十五度三分线外。他的左手上戴着一个深蓝色的护腕,边上有齿痕,是他自己咬的。他咬护腕的时候说明他在想事情。”
  
  她写完之后想了想,又加了几个字:“想什么事情?大概是关于我的事情。”
  
  “第二条:蔡思达不喜欢吃香菜。但不会说出来,只是默默挑到一边。他的筷子用得不太好,挑香菜的時候会夹到别的菜。所以如果你看到他碗里有香菜,不要问他为什么不吃,幫他挑出来就好。”
  
  “第三条:蔡思达的伞是深蓝色的,骨架很结实,伞面很大。他撑伞的时候习惯把伞倾向右边——因为他走路的时候习惯走左边。为什么他走路喜欢走左边?为了让右边的人离马路远一点。”
  
  “第四条:蔡思达写字的笔是黑色的,0.5mm的子弹头,笔杆是透明的。他用完的笔芯不会扔,会攒起来放在抽屉里。他说看到那些空笔芯会让他觉得自己做了很多事情。——他确实做了很多事情。”
  
  “第五条:蔡思达笑的时候,左边有一个很深的酒窝——不对,不是酒窝,是笑纹。他笑的时候虎牙会露出来,左眼会比右眼眯得稍微多一点。他很少大笑,大部分时候是浅浅地笑。但那种浅浅的笑已经比很多人的大笑更温暖了。”
  
  “第六条:蔡思达说‘没关系’的时候,是真的觉得没关系。不是敷衍,不是安慰,是他真的觉得——没关系。因为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被记住’,而是‘她还好’。只要她还好,别的都没关系。”
  
  “第七条:蔡思达有一个深蓝色的笔记本,从去年9月2日开始写,一天都没有落下。那个笔记本里全是关于我的事情。他很傻。他把所有的心事都写在纸上,却不让我看到。还好我今天看到了。”
  
  “第八条:蔡思达说,他对一个人好的时候,他自己也会开心。所以如果你想让他开心,就让他对你好。不要拒绝他的好,不要觉得愧疚,不要觉得‘你对我太好了我承受不起’。因为你的承受,就是他开心的来源。”
  
  “第九条:蔡思达很容易开心。画路标让他开心,写纸条让他开心,吃番茄鸡蛋面让他开心,投进三分球让他开心。他的人生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点点的好,就够他开心一整天。”
  
  “第十条:蔡思达喜欢邱莹莹。从去年9月2日开始,一天都沒有停过。就算邱莹莹今天喜欢他,明天忘记他,后天又重新喜欢他——他都会在。一直在。不会离开。”
  
  她写完第十条的时候,笔尖在纸面上停留了很久。
  
  墨水在“不会离开”四个字后面洇开了一个小小的圆点,像**,又像省略号的开头。
  
  她看着那个圆点,忽然笑了。
  
  她拿起笔,在页面的最下面写了一行很小的字:
  
  “蔡思达使用说明书,持续更新中。因为使用他的人还在慢慢了解他。一天了解一点点。今天了解这一点,明天忘掉,后天再重新了解。但没关系。每一次了解的时候,她都会觉得——这个人真好啊。”
  
  她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
  
  黑暗中,她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月光从窗帘的缝隙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了一道银白色的光带。她盯着那条光带,在心里默念:蔡思达喜欢邱莹莹,从去年9月2日开始。邱莹莹喜欢蔡思达,从今天——9月5日——开始。
  
  不对,从9月4日就开始了。不对,从她第一次在笔记本上写下“蔡思达”这三个字的时候就开始了。不对,从她在医院走廊念“今天是星期三”的时候——那时候她还不认识他,但他在。他已经在了。
  
  所以也许,喜欢这件事,从她还不知道的时候就开始了。
  
  她不知道他。但他知道她。
  
  她不喜欢他。但他喜欢她。
  
  然后有一天,“他不知道她”变成了“她知道他”,“他不喜欢她”变成了“她喜欢他”。
  
  这中间隔了多少天?三百六十七天。
  
  三百六十七天的单箭头,终于在第三百六十八天变成了双箭头。
  
  虽然其中一个箭头只有七秒的长度,每秒都在清零,每秒都在重来。
  
  但它是一個箭头。它是朝向他的。
  
  漆黑的夜里,她彎了弯嘴角。
  
  她翻了个身,把笔记本从枕头旁边拿过来,抱在怀里。笔记本的封面被她今天沾满粉笔灰的手指摸过之后留下了几个白色的指印,在月光下隐隐约约的,像夜空中最暗的那幾颗星。
  
  她把脸贴在封面上,闭上眼睛。
  
  “晚安,蔡思达。”她轻声说。
  
  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只有她自己能听到。
  
  但风听到了。
  
  九月的晚风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把这句话吹散了,吹进了夜色里,吹过了梧桐大道,吹过了篮球场,吹过了那条被新粉笔箭头标记过的小路。
  
  风吹到了男生宿舍四楼的那扇窗前。
  
  蔡思达正坐在床上,就着台灯的黃光翻看自己的笔记本。他翻到了今天写的那一页——“9月5日。晴。上午。篮球场。”
  
  一阵风从窗户吹进来,他的笔记本翻了一页。
  
  他翻回来看,愣了一下。
  
  他看到那一页的最下面,多了一行字。
  
  那行字不是他写的。
  
  笔迹歪歪扭扭的,很用力,像是怕墨水不够深、怕字迹会消失。
  
  那行字写着:
  
  “晚安,蔡思达。今天的我也喜欢你。虽然你不信,但这是真的。——邱莹莹”
  
  蔡思达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笑了。
  
  他对着那行字轻声说了一句:“晚安,邱莹莹。今天的我也喜欢你。你不用信,只要是真的就行。”
  
  说完之后他觉得自己有点傻。对着笔记本上的一行字说话,像一个精神病患者。
  
  但他不在乎。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
  
  黑暗中,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和往常一样的月光从窗帘的缝隙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了一道银白色的光带。
  
  他弯了弯嘴角。
  
  三百六十八天了。
  
  他要记第三百六十九天。
  
  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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