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章 和院长谈法律问题
第 119章 和院长谈法律问题 (第2/2页)“陈院长来了?请坐吧!”
陆风客气地说道。
“陆县长是想让我汇报一下法院的工作?”
陈青山坐直身子,谦恭地问道。
“陈院长,你客气了。谈不上让你汇报,我只是想和你探讨几个有关法院判决的案例。”
听说陆风和他探讨判决案例,陈青山松了口气。
他还真担心让他汇报工作。他是一点准备都没有,怎么汇报啊?真要让他汇报,可就丢丑了。
“请陆县长赐教,青山洗耳恭听!”
还别说,陈青山的态度还是很到位。
“陈院长,我研究了咱们县法院这几年的民事庭的判案,特别是债务逾期方面的。
我发现有几个问题很值得商讨。
第一个,是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判决,也就是俗称的老赖;第二个,就是批量起诉,批量判案的问题。”
听到陆风提到这两个问题,陈青山的心里跳动了一下,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两个说是问题也不是问题。如果你不认真较真,他就没有一点问题。如果你去较真,它还真有问题。
“愿闻其详!”
陈青山身子坐的直直的,像是小学生在听老师讲课一样恭敬。
“我想问一下陈院长第一个问题,咱们法院判决依据是什么?”
陆风问道。
“这个?——”
陈青山不知道如何回答。让他说,别看他是法院院长,他还真不知道。
“咱们今天不照搬法律条文,就从立法的初衷来说吧。”
陆风看到陈青山迟疑,知道这是一个半吊子院长。就提示他可以从其它方面来谈这个问题。
“当然是藏匿资金,或者转移资产,有钱不还了。”
这就是大白话,谁都会说。陈青山脱口而出。
“你说的不错!”
陆风对于陈青山的说辞表示肯定。又接着说道:
“我调查了最近五年以来,咱们法院共判决了一百五十多例这种案件。我对此进行了跟踪调查,只局限于山阳县境内的,有二十六例。
我发现有二十三例的判决是有问题的。这二十三个人,都没有藏匿资金,转移资产的情况,更没有说过赖账不还的话,都有积极的还款意愿。只是没有钱,暂时还不了而已,法院如此判决,有事实依据吗?
法院的判决,不但不能帮助债权人讨回债务,反而给债务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惑。
他们不能出门做事,不能找工作,实际上就是断绝他们的挣钱门道。
如果他们不能挣钱,就不能还账,请问陈院长,法院这样的判决有何意义?”
“这个对真正的老赖有点用,确实对不是老赖的人不利!”
陈青山脑门子上的汗都冒了出来。
“还有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我发现只要是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基本上法院都同意,为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一定要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号和支付工具吗?
这好像不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要义吧?
你不让他参与经济活动,他怎么挣钱?又怎么还钱?
我发现你们法院的判例,满足了债权人的诉求,并没有照顾债务人的诉求,这是不公平的!
法律对当事人双方都要公平不是吗?”
陆风话越来越严厉,神情也越来越凝重。
“这个……”
陈青山脑门上的汗越流越多,说话也越来越不顺溜了。
“现在再说说第二个问题。
批量起诉,是债权人的权利,他为了节省成本,可以这样做。
但法院在判案的时候,可以批量审判吗?”
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陆风的语气更加的犀利。脸上的表情则更加的凝重。
“在我们龙国的法典里,还没有批量审判的法律条文吧。
批量审判,法官怎么能保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在世界上的法系里,有可以批量审判的条文吗?据我所知,没有!
就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诉讼时,都能保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却不能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荒唐不荒唐?
你能不能告诉我,批量审判的法官是如何判案的吗?”
陆风越说越激动,音调也在不断地提高。
提到批量起诉和批量审判,陈青山更加窘迫了。
批量起诉,那是人家债权人的权利,但批量审判,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陆、陆县长!我……”
“陈院长,别说了,我都清楚。你想说全国法院大都采取这种判法。但你记住了,我们是山阳县法院!
今天,你们认为我陆风说的对,就照做!说的不对,就批评指正,我虚心接受。
但是,以后的判案,必须要公平公正,既考虑到债权人的利益,又要考虑债务人的诉求!
如果再糊涂判决,有损公正,我陆风定要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谈话结束后,陈青山走出县长办公室,腿都有点发抖。
“这个县长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关键时刻,眼神都能杀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