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五、号外
五七五、号外 (第2/2页)“我们已经去过了报社,他最近两个月写的专题报道都没有被采用,只能协助其他同事对稿件进行润色,处在被解雇的边缘。只有这一篇获得了版面。”
韦恩心念一转,很快就明白了警员想要表达的意思,
卧槽,那家伙是哪来的扫把星啊?!
昨天才刚发表关于自己的虚假报道,今天就死给你看,
莫名其妙地就要溅别人一身血是吧?
韦恩把报纸往回推,“我也是刚知道他的死讯,而且这件事情跟我并没有直接关联。虚假报道而已,只需要简单澄清一下就能解决,我没有要直接针对他本人的动机。”
警员小心地搓着手,态度依旧客气:“我们尊重您的看法,不过按照流程……”
韦恩了然,自己去里士满的警察局也算熟门熟路,“我跟你们回去做笔录。”
……
“感谢您的配合。但在案件调查期间,我们可能随时有情况需要向您了解,希望您暂时不要离开里士满。”
负责做笔录的警长,最后一路把韦恩给送到了警察局的门口,
韦恩目前顶多只能算是“有作案动机”,连“犯罪嫌疑人”都够不上,所以都不需要保释,录完口供就可以走人。
警长的话虽然听起来没啥强制性,实际上却不得不遵守——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案件调查期间经过提醒却依旧擅自离开当地警方的管辖范围,在这个年代是有资格直接被送上通缉令的,
警察局这边大概也看出了这个案子有猫腻,别说警察局长了,连老熟人威廉警长都没露面,估计不是避嫌就是要等着看后续发展。
被推出来的这位警长年近六十,凭借在市政府系统里多年的工作资历,才累积升迁到这个职务,之前负责的是警局内务,压根就不参与案件调查,
韦恩觉得自己大概是指望不上这一位了,侦探社来查都靠谱一点。
“自证清白”的公信力当然会大打折扣,不过委托私家侦探代为寻找案件真相,也不算是太出格的做法,
就是这样会稍微有点麻烦,找出来的证据必须足够过硬,才会被陪审团采纳。
当天傍晚,就有报童带着报社加急印刷出来的“号外”沿街叫卖,
报纸是有期号的,所谓“号外”,指的便是被报社额外增印出来的内容,不在期号的范围之内——通常只有可能被广受关注的大新闻,才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教会那边不出所料,提利尔牧师被选举成为了福吉尼亚的新一任主教,
从各地赶来为柯里昂主教送行的信徒们,如果尚未离去,明天便能去大教堂见证新主教的按立。
被报童一块兜售的,还有一些已经被印刷出来的当日新报纸:
「单就目前调查到的线索,韦恩·康斯坦丁本人,似乎并没有足够的作案时间——甚至警方都能成为他不在场证明的一部分,因为在案发的前一天,这位大侦探才刚刚协助逮捕了一伙偷奴贼。
「但作为业务精湛的大侦探,韦恩·康斯坦丁显然熟知警方的办案流程,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让自己的犯罪行为无法被抓到破绽。更关键的是,也许他根本不需要亲自动手。
「要知道,这并不是韦恩·康斯坦丁和他的侦探社第一次受到公众质疑。之前在乔治伯格,就出现过韦恩侦探社胁迫市民撤诉的传言。
「笔者不禁要问,他真的无辜吗?所谓的‘侦探社’,会不会是一种更新型的黑帮?」
好家伙,
搁着给我卡BUG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