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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诗坛群星

第66章 诗坛群星 (第2/2页)

他们把刀上的血、塞外的雪、营帐里的乡愁,都写进了诗里。后来的人管这些诗叫“边塞诗”,管写这些诗的人叫“边塞诗派”。
  
  高适是其中最年长的一个。他出身渤海高氏,本是名门后裔,但到他这一代早已败落。少年时家贫,客居宋州,靠友人接济度日。他二十岁曾北上蓟门想从军报国,到了边关,却没人理他。他在燕赵之间游荡了几年,一事无成,只得南下。他不是那种一出场便光芒万丈的才子,他的才华像北方的庄稼,长得慢,扎得深。
  
  约开元二十六年,高适再次北上燕赵,亲历边塞。这回他已年过三十,不再是当年那个在边关找不到门路的少年。他在军中见到了一件事:前线将士浴血死战,将帅却在中军帐里饮酒听曲。这件事刺痛了他。
  
  他写了一首《燕歌行》。诗中有两句,后来传遍天下: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他写这首诗时,手是抖的。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愤怒。那些死在刀锋下的士兵,临死前想的是什么?他们想的是家里的妻儿、村口的麦田、再也回不去的长安。而他们的将帅,此刻正在帐中抱着胡姬,听《凉州词》。他在诗中写妻子思念丈夫:“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一个在城南哭,一个在蓟北望,中间隔着万里关山。高适在诗的末尾写道: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李将军是汉代的李广,爱兵如子,戍卒愿为他效死。高适不是在怀旧,他是在质问:为什么李广只有一个?为什么两千年过去了,边关的士兵还在等一个李广?
  
  岑参比高适小十一岁。他是荆州江陵人,出身官宦世家,曾祖父岑文本做过宰相。但岑参没有沾到祖上的光——他在长安考了几次进士,屡屡落第,直到天宝三载才及第。及第之后也不得志,天宝年间两度出塞,赴安西、北庭。
  
  西域的天地和中原全然不同。岑参在安西都护府的幕府里,第一次见到了大漠。他看见黄沙接天,看不见一棵树、一间屋;他看见雪山连绵,白得像骨头;他看见胡人在帐篷前烤羊肉,火星子被风吹得满天飞。他写了一首《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开头便是: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他写的是雪,写的是花,写的是一种悲壮的美。西域的雪不是中原的雪——中原的雪落在屋檐上、落在长安的坊墙间,是温柔的。西域的雪落在刀鞘上、落在战马的鬃毛上,是凛冽的。但岑参在凛冽中看见了温柔,在死亡中看见了花开。这便是盛唐的气魄——即便是写边塞苦寒,也写得花团锦簇、气象万千。
  
  王昌龄又是另一种写法。他是京兆人,开元十五年的进士,做过秘书省校书郎。他不止一次去过边塞,沿河西走廊一路向西,到过凉州、甘州、肃州。他见过的边关,比高适更辽阔,比岑参更苍凉。他在边关的城墙上站过,看过大漠尽头升起的月亮,也看过城下堆叠的尸骨。
  
  他写了一首《出塞》,只有四句,二十八个字: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四句诗没有写一场具体的战役,没有写一个具体的人。它写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东西——从秦到汉到唐,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关隘还是那个关隘,出征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回不来的人也换了一茬又一茬。“秦时明月汉时关”——这一句把时间拉到了七百年前。七百年间,多少朝代更替,多少将帅枯骨。但月亮不变,关山不变。变的只有那些出征和回不来的人。
  
  这便是盛唐的雄浑。它不哭,不喊,不煽情。它只是站在城墙上,望一眼月亮,说一句“不教胡马度阴山”——够了。
  
  长安城里的人读这些边塞诗,读出的是豪情与壮烈。可只有去过边塞的人才知道,豪情的另一面是死亡,壮烈的背后是枯骨。高适写完《燕歌行》的那个夜晚,军帐外的风呜呜地响,像无数个回不了家的魂灵在哭。他把笔放下,喝了一口冷酒,心想:这些诗,后人读起来会觉得痛快。可写诗的人一点也不痛快。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是拿命换来的。
  
  在同一片大漠上,王维也写了一首诗。开元二十五年,他以监察御史身份出使凉州,宣慰河西将士。途经大漠时,他写下了《使至塞上》: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十个字,写尽了塞外的苍茫。孤烟是烽燧上的烟,在无风的旷野中笔直升上天空。落日是黄河尽头的落日,浑圆如盘。这两样东西——一缕烟、一轮日——把天地的空旷和孤独,压缩进了十个字里。没有悲,没有喜,只有一种巨大的、沉默的、永恒的存在。
  
  贺知章读到这两句时,把酒杯搁下了。他对身边的人说:“这才是盛唐的诗。不是哭,不是笑,是天地之间的一口气。这口气,前人没有过,后人怕也难有。”
  
  他不知道自己说得有多准。三十年后,安史之乱起,边塞成了焦土,戍卒成了叛军或难民。那“一口盛唐的气”,终究散了。但此刻,那口气还在。大漠上孤烟还在升,长河边落日还在圆。高适在燕赵的军帐里磨墨,岑参在安西的雪地里写诗,王昌龄在河西的城楼上望月。
  
  他们不知道自己是“边塞诗派”。他们只是在写自己看见的东西——风沙、刀剑、乡愁,和那些再也回不了家的人。
  
  第四节少年杜甫——“七龄思即壮”
  
  洛阳距长安三百余里,是大唐的东都。开元年间,皇帝常常在洛阳驻跸,百官随行,洛阳便成了第二个长安。若说长安是帝国的心脏,洛阳便是它的另一只手——握着中原的粮仓与运河,也握着半个文坛。
  
  杜甫生在巩县,少年时随父迁居洛阳。他的祖父杜审言,是初唐有名的诗人,与李峤、崔融、苏味道并称“文章四友”。杜审言此人恃才傲物,曾放言“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狂得没边。但他的诗确有狂的资本——近体律诗的格律,到他手中才真正定型。杜甫后来回忆自己的童年,写过一句诗:
  
  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
  
  七岁便能作诗,开口便咏凤凰——这是杜甫自己说的,不算夸张。杜家世代读书,杜甫自幼浸在诗书里,耳濡目染,出口成章不是奇事。但“凤凰”这个意象,却暗含了一种伏笔。凤凰是祥瑞之鸟,非梧桐不栖,非醴泉不饮。少年杜甫以凤凰自况,是志向,也是宿命。他后来一生颠沛流离,却始终不改“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初心——那只凤凰,从未落地。
  
  杜甫十三四岁时,已是洛阳城中颇有名气的少年才子。他常出入洛阳的文人聚会,在那些场合里,他见过一个人。那个人叫李龟年。
  
  洛阳与长安一样,是天子脚下。达官贵人的府邸沿着定鼎门大街一溜排开,朱门绣户,车马如龙。杜甫的父亲杜闲时任奉天令,官阶不高,但杜家的门楣仍在——毕竟祖父杜审言的名头摆在那里,洛阳的文人圈子认这个门第。少年杜甫便凭着这层关系,出入于岐王宅、崔九堂这些达官贵人的府邸,如鱼得水。
  
  李龟年是玄宗朝最负盛名的乐师。他和兄弟李彭年、李鹤年并称“李氏三兄弟”,都是梨园供奉。玄宗精通音律,亲自在梨园教习乐工,李龟年便是其中最得意的弟子。每逢皇帝在洛阳设宴,李龟年必定到场,奏《霓裳》之曲,唱《凉州》之词。他的歌声传遍宫阙,洛阳城中无人不知。有传闻说,李龟年一开口,连鸟雀都会停在檐上不走。
  
  杜甫第一次见到李龟年,是在岐王李范的洛阳宅邸中。岐王不仅在长安有宅邸,在洛阳也有一处。洛阳的岐王宅与长安的岐王宅一样,是文人乐师往来之所。这座宅子的花厅比长安那座小些,却更精致——院子里种了一株老梅,传说是前朝留下来的,每到冬日花开如雪,香飘满巷。少年杜甫站在厅堂角落,看李龟年抱着琵琶从内堂走出,看那些锦衣华服的贵人觥筹交错,看满院的花开得正盛。李龟年弹了一曲《伊州》,满座寂然。杜甫看见一个穿紫袍的老者悄悄抹了抹眼角——他不知道那老人是谁,许多年后才听说,那是曾经三度为相的张说。一曲《伊州》让他落泪,大约是想到了什么往事。
  
  他后来回忆这段往事,说自己在岐王宅里“寻常见”李龟年,在崔九堂上“几度闻”歌声。崔九是崔涤,玄宗的宠臣,与岐王一样好客爱才。少年杜甫在这些达官贵人的堂前廊下穿行,像一只不知忧愁的鸟,在盛世的花丛中飞来飞去。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岐王宅里的歌声,崔九堂上的丝竹,洛阳城中的太平盛世——这些东西会永远在。就像太阳每天照常升起,春天每年照常到来。
  
  他没有想到,这一幕会在四十多年后被自己写进一首诗里。也没有想到,那首诗会成为他一生中最苍凉的作品之一: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那是安史之乱后的潭州街头。昔日的宫廷乐师流落江湖,卖唱为生。昔日的少年才子已白发苍苍,颠沛半生。两人在落花时节重逢,“正是江南好风景”七个字,每一个字都是刀——风景越好,刀越锋利。因为风景还在,人已不是那人,盛世已不是那盛世。
  
  但此刻的开元年间,一切尚在鼎盛。杜甫从洛阳出发,开始了他的漫游生涯——去了吴越,去了齐赵,一路上写诗、交友、看山看水。登单父台、看大野泽,是后来的事——天宝三载,他在梁宋遇上李白和高适,三人同登单父台,看大野泽的苍茫秋色。高适比他大八岁,已去过边塞,满身风尘。三人登台远眺,秋风猎猎,高适指着远处说:“子美你看,那便是大野泽。再往北走三百里,便是边关。”杜甫极目远望,只见水天一色,苍茫无际。他忽然觉得天地之大,自己渺小得像一粒沙。但那粒沙里有一团火——一团想要写尽天下苍生的火。
  
  高适对他说:“子美,你的诗里有一种东西,别人没有。”
  
  “什么?”
  
  “一种‘重’。”高适想了想,“别人写诗是给自己写的,你写诗是给天下写的。你的诗太重了,重得不像你这个年纪能写得出来的。”
  
  杜甫笑了。他不知道高适说得有多准。四十多年后,他写的诗将被后人称为“诗史”——因为他写的不是自己,是一个王朝的兴衰。但此刻,他只是一个少年。一个在开元盛世的阳光下漫游天下、胸怀大志的少年。他的头发还没有白,他的眼睛还没有浊,他的诗里还没有血和泪。
  
  他还有大把的时间。——至少他以为他有。
  
  开元末年,王昌龄被贬为江宁丞。贬谪的原因,史书语焉不详,大约是得罪了权贵——在那个李林甫日渐得势、张九龄已然罢相的年头,得罪权贵实在太容易了,一句话、一首诗、甚至一个眼神,都足以让人从京城滚到天涯。从京城的校书郎到江宁的县丞,是从云端跌到了泥里。但王昌龄没有抱怨。他在润州芙蓉楼设了一席酒,送别友人辛渐。
  
  那夜寒雨连江,楚山隐在雨幕之后,只剩一道模糊的轮廓。辛渐明日便要北归洛阳,王昌龄为他饯行。两人喝到夜深,王昌龄忽然放下酒杯,说:“辛渐,我有一首诗,你替我带回洛阳。”
  
  酒尽,他提笔写道: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辛渐带着这首诗走了。王昌龄站在芙蓉楼上,看楚山孤影,看江水东流。他不知道,这首诗会在十余年后的安史之乱中被无数人传抄。那些在乱世中流离失所的人,在烽火连天的夜里,反复念着“一片冰心在玉壶”这七个字。他们念的不是王昌龄——他们念的是自己。在天地翻覆之际,还有什么东西是干净的、是碰不脏的、是可以留在玉壶里不忍碎的?
  
  那是一个王朝最后的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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